无非就看你愿意付出什么代价,你觉得高了去比较其实没什么意义,你自己心里有一杆秤,这会一直是一根刺.你自己没办法想通,结婚后摩擦吵架也容易翻出来.上面有个老哥说的对,彩礼你就认为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哪怕她父母带回来了.她是否愿意用在家庭共同支出里也是她的事情,这个事情上我不发表该分还是该忍,都是你自己很主观的事情.作为外人我们只能告诉你,财产分割这块. 通篇看下来我的感觉是你对这个条件不太满意. 但是不同的环境真的观感很不一样,对东南方这边的人来说,只要你 6.8w 彩礼,以及不要求房子加名字已经是超级好了.笑.还是啊~钱的问题.总之,你要分清楚,现在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家庭共同协议了.不存在说同盟(类比前段时间的胖猫,他认为钱给出去支持女友开店结婚后还是一起的.但是不是的.法律是不保护赠予的)协议了.已经是个人经济的时代了.其实我自己也偏好婚后各管各的收入,家庭共同支出维护一个账户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