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有懂的同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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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mur   
那不是完了么,比耍赖你比不过人家
idapro1   
可以考虑一下 5#的说法。
想办法主张这几个人已经自用工之日起距离离职超过 1 年了(需要有聊天记录、支付记录来证明),本质上是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然后走的是劳动者发起的解除,无需赔偿,
yueji
OP
  
@dode 劳动局打电话给我媳妇说 6 点,他们劳动局派工作人员上门跟我媳妇谈赔偿的事.
且对方 3 个人都要求是 11 个月的双倍.
yueji
OP
  
@idapro1 他们上个月才离职的.
adamo   
拿出证据证明,这三个人是自动辞职的,什么事都没有
marcong95   
理论上社保增减员不是也需要签合同的么,那莫非社保也没交?那似乎还能主张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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