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大胆一点,建议每笔资金必须经过 3 人签字,由银行领导批准,并且层层上报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才能转钱;建议取消所有互联网和手机转账功能,只能亲自去银行转账,甚至建议所有的钱都不允许处境。这多干脆多彻底,不是吗?什么?那样不方便?为啥要方便?你觉得现在动不动给你的银行卡限额方便吗?可笑! 电诈的根本问题是“犯罪者不受惩罚”,而不是“受害者不够精明”,更不是“受害者没有被看严”!!!
@zjuster #7 其实很多都是福建、澳门过去的,和台湾的间谍机关无关。他们在哪一个园区,地理位置都知道,用的中国的电、网络。反侦查手段其实也就那样,电诈了换号就行了,都知道他们在缅北,只要不过去打击,拿他们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