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er #3 没什么好气愤的,上路就有风险,不管你开几轮,还是走路。 你也可以选择不让,越是营运车辆撞倒你的概率越低,撞到你走赔偿程序,但是你不得不让。就像你电鸡在非机动车超共享单车、共享单车在人行道超行、4 轮被 2 轮+行人各种穿插挡路闯红灯,大家都是不得不让。 从整体去看没有赢家,从个体来说,说不清。
核心法规有两条: 1.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2. 《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所以你说的那些,必然是违章的。 当然路面上不违章的机动车我见过,不违章的摩托车从来没见过。
TLDR: 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但是和稀泥以及人死(伤)为大这种情况,并不是贴法条就能说得清楚的了。而且事实上有不少人包括交警、摩托车车主,没有把二轮摩托车视为机动车。五一去云南玩,某些标线明显是为了摩托车设计的印的是非机动车的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