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甲方每月 25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月工资为 4500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月奖金属浮动工资,非月常所得,每月根据甲方部门项目组实际经济效益情况自主确定奖金的分配方式和数额。无论任何原因乙方退出项目组工作的,乙方同意按照劳动合同第十九条项约定标准支付工资,不享受奖金。
口头约定的税前工资为 17000 ,工资每月分两次发放,月初基本工资,月末发放绩效、奖金
我与 A 公司续约过一次劳动合同,目前已经是第 7 年了,我被 A 公司派遣至 B 公司工作至今,大约 3 年了。目前 B 公司因公司内部政策改变,我的学历不合格,被 B 通知需要退出 B 公司项目。
现在 A 公司已经没有别的项目了。涉及到离职赔偿的事情。如果离职谈判未达成一致,我留在 A 公司,他们只给我发 4500 元工资,违法吗,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针对上面的问题,我打电话给 3 个地方的 12348 咨询。
027 法律援助说不违法,我实际退出了项目组,合同约定有效。021 和 010 法律援助,询问我,每月工资是否一致,没有上下浮动。如果每月工资一致,那么公司违法,第一个月未发放全额工资,可以提出书面异议,第二个月如果还未发放全额工资,可能申请被迫离职。
由于公司没有工资条,每月到手的钱又因为扣税,而不一致。于是想到个税 app ,发现公司每月给我报税的工资都为 17000 。所以 021 个 010 说的情况,我满足。但对 021 和 010 法律援助说的,还是有所担心,怕不被仲裁庭和法院支持。
有类似经历的伙伴吗?希望能得到一些建议。在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