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懂法律的 家里超市被投诉了 感觉是职业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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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ysons   
诉求:
1.要求退回本人支付货款 9.7 元
2.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依法赔偿
3.要求依法查处商家违法行为和违法商品
事实与理由:
卢晨于 2024.8.3 日在该超市购买的“小喷壶、金果棒、筷子”共计花费 9.7 元。小喷壶外包装无任何产品信息属于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筷子产品信息不合格,违反国标 GB4806 、《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且该超市售卖的散装金果棒未在产品四周或内部放置标签或合格证等产品信息,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与滴二十七条(附加:商品相关证据可联系本人提供)(附上:商家经营时间远超于 3 个月,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67 条规定:(1)违法时间超过 3 个月,属于情节严重)
这个能反攻吗 还是赔 1000 了事
imnpc   
最高法昨天晚上新闻联播上刚出的司法解释 个人购买合理范围内的支持索赔 超范围的不支持
lambdaq   
国内是这样的。货品问题,先放下不谈,先找找对方身份、资格有啥问题不。解决人就解决了问题。
uiosun   
咨询律师吧,反攻可能降低赔偿额度,但律师费是多少,还是要考虑一下的
补充一下 @imnpc 大佬提到的解释,看起来只需要向消费者赔 10 倍,市场监管问题的罚金另算:
> 《解释》第一条规定,如果购买者系因个人或者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食品,没有证据证明其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的,应当以实际支付价款为基数计算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充分保护普通消费者的维权行为。
> 对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仍然购买,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请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购买者诉讼请求。
https://finance.sina.cn/2024-08-22/detail-incknhzs3940998.d.html?vt=4&cid=76675&node_id=76675
蹲个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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