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空研究了下国家的三包政策,发现其中有这么一条
第十七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因此,微型主机和选购件在出现质量问题之后的退款退货,所适用的政策是不一致的,微型主机要按日算折旧,选购件不算折旧。
迷你主机准系统在法律定义上是否属于选购件?如果属于选购件,那么以后只要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换货两次之后就可以全额退款。另外,购买迷你主机时,连内存和硬盘一起买,是否有会使其不适用于选购件?这样的话就解释地通为什么有的店铺不支持单买迷你主机,只能搭配内存和硬盘一起买了。希望有懂的朋友回答我的疑惑。
我放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链接在下面,关于选购件的规定,可以在链接里的附录图表里看到。
https://www.gov.cn/zhengce/2020-07/23/content_57237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