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分销与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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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linux   
任务悬赏系统,A 推荐 B ,B 推荐 C ,C 推荐 D ,A->B->C->D ,D 是做任务的那个人,D 做完任务拿到赏金,A,B,C 拿到佣金,
然后还有个会员功能

,当然不开会员也是同样可以做任务的,只是赏金比较少。
这算是传销吗?违法吗?
1145148964   
数量不大的取决于你和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关系
buglesss   
一般超过 3 层就算传销
xlinux
OP
  
@buglesss 这 3 层是怎么算?我正文中举的例子算是超过 3 层吗?
buglesss   
一、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buglesss   
A+B+C 就是三级了,算作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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