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有一把多年前买的很喜欢的折叠刀在国内,一直想带到日本。刃长大约 12cm ,把手长度大约 15cm 。 按照“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1.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2. 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 60 度,刀身长度超过 150 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因为有自锁装置且长度超标,肯定是管制刀具不能托运了。但是把刀片拆下来,只托运刀片,貌似长度和有无自锁装置这两条都不违反,但是不确定是否可以,想请教下有类似经验的朋友,或者是否有其他好的办法(物流等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