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宁德霞浦的一男子乘坐大巴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时,男子提出要上厕所,遭司机拒绝后,他选择跳车,后抢救无效身亡。目前司机和家属对于责任划分存在争议。
极目新闻记者 陈俊
福建一起因尿急引发的离奇跳车事件,事发近一个月后迟迟未得到解决,5月18日,家属希望大巴车司机及其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图源:视频截图
据福建电视台报道,4月22日,在福建霞浦开往宁德的一辆大巴车上,一男子坐大巴车途经高速,突然尿急,要求司机停车上厕所,遭到拒绝后,男子从车窗跳了出去身亡。家属提出,司机当时态度不好,在男子跳车后,也不停车,觉得大巴车司机和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控视频显示,当时男子说:“我尿急啊,怎么办?”司机直接说:“尿急也没办法!”
男子听完这一句话,立即起身,从对面的窗户里翻了出去,车里的其他乘客传来一片惊呼声,纷纷出声阻止。前排的乘客甚至伸手去拉男子的衣服,试图阻止他跳下去。但男子不为所动,仍然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图源:视频截图
男子家属说,事发后,大巴车司机并没有停车,而是用方言说:“管他呢!”然后就驾驶车辆离去。
家属认为,当时如果司机停下车,去检查他的伤情的话,可能男子还有救。而且,当时大巴车前方就是服务区,乘客说尿急,司机为什么不好好说前方服务区很快就到了?
事发后快一个月了,男子家属一直没有火化尸体,他们说,到现在还不知道是几点打的急救电话,也不清楚男子到底是因为跳下去当场死亡,还是因为抢救不及时死亡。这些都需要尸检,担心火化以后说不清楚。
调解员介入以后,到大巴车公司去协调,但公司负责人说去开会了,一直没见面。
图源:视频截图
事情经过媒体报道后,相关的责任问题也引起网友讨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司机存在不妥之处。乘客提出要上厕所,但司机没有正面回应或解答。在乘客跳车后,司机也没有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包括报警、拨打120急救电话。
司机当时该停车吗?网友@家子说法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机动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时,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在应急车道上停车。
对于什么是紧急情况,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认为是指车辆突发故障、发生交通事故、车上人员突发疾病等事先无法预料,出现后不得不停车的情况。
而尿急一般认为是可以事先预料,也可以在车上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不需要应急处理的事件。
图源:视频截图
司机或者大巴车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网友@家子说法表示,这个事件里,当时男子与大巴车公司之间成立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男子是因为自己跳下车导致的后果,属于故意所为,所以原则上大巴车公司不需要对男子的伤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民法典》还有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男子跳车摔伤以后,司机负有紧急救助义务,如拨打急救电话,采取急救措施。如果事后查明,男子跳下后当场死亡,司机及大巴车公司当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发现当时男子并未当场死亡,而是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导致死亡,司机当时可以拨打急救电话等却没有做,那司机及大巴车公司可能就需要承担责任了。
(极目新闻综合福建电视台和网友评论)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