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老虎”张敬华:搞经济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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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都市报   
导读:在任上落马半年后,5月31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事情详述

        在任上落马半年后,5月31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60岁的张敬华,江苏泰州人,长期在江苏省内任职,2017年7月,张敬华跻身江苏省委常委,担任南京市委书记兼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2月升任江苏省委副书记,11月20日调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履新省政协才11天,12月1日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称,张敬华除了“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还被批“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张敬华是2021年落马的江苏首“虎”,也是十九大以来继江苏省原副省长缪瑞林,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之后的第三“虎”。



        张敬华。资料图

        去年两度调岗,履新省政协11天即告落马

        据官方资料,张敬华,出生于1962年7月,江苏泰州人,1985年6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张敬华1985年从南京大学毕业后,曾进入国家计委综合司工作两年,1987年回到家乡江苏,先后在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省生产调度办公室、省安监管理局工作,2001年6月任省经贸委副主任,2004年1月任省国资委副主任。

        2006年1月,张敬华出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两年后任省环保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年7月,张敬华任徐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1月任市长,2012年4月调任镇江市委书记。

        在镇江工作不满一年,他于2013年3月再次回到省政府,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2016年3月任副省长,升省部级。

        2017年7月,张敬华跻身江苏省委常委,担任南京市委书记兼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1年2月19日,张敬华调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职务。11月20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官网发布干部任免信息,张敬华调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据《新华日报》报道,2021年11月29日,江苏省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张敬华以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的身份主持会议。这是张敬华落马前的最后一次亮相。

        2021年12月1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

        落马半年后,5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对张敬华的党纪政务处分结果。

        据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敬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敬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称,张敬华除了“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还被批“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经济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宏观调控的安全线,必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国家对任何形式的造假始终保持着“零容忍”。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通报》表示,根据群众举报,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对河北省邢台市,河南省焦作市,贵州省毕节市、安顺市有关县(区)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统计违法问题。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方面共对126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国家统计局在通报中重申: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要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张敬华简历

        张敬华,男,汉族,1962年7月生,江苏泰州人,1985年6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1年09月,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5年08月,国家计委综合司干部(其间:1986年07月至1987年07月中央机关讲师团赴河北省滦县支队队员);

        1987年10月,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员、副科长;

        1993年04月,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长;

        1994年03月,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

        1996年10月,省生产调度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0年12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时负责人;

        2001年06月,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3年06月,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年01月,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6年01月,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8年03月,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年07月,徐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年01月,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年04月,镇江市委书记;

        2012年06月,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03月,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6年0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6年0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7年07月,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1年02月,江苏省委副书记

        2021年11月,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2021年12月,被查

        文: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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