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5月4日晚,由武昌开往惠州的K435列车上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广铁集团内部人员表示,不排除凶手是在正常通过安检后,站外有人通过出口的铁门把刀给他的。
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 丁鹏 邓波
5月4日,一名27岁的男乘客在K435次列车上被一男子持刀杀害。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铁路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涉事广铁集团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此事正在了解处理中。
5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嫌疑人贺某华是重庆长寿人,2017年曾经持刀伤害工友,并且有吸毒史和精神疾病史。司法材料显示,贺某华2017年伤人后,警方曾对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发现他患有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伤害工友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名精神科医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活性物质一般指毒品和一些易成瘾的药品。也就是说,嫌疑人的精神疾病或为吸毒所导致。
凶手持刀追赶欲报警的乘客
“事发位置在4车厢和5车厢的连接处,距我的座位不到两米。”5月8日,事发时乘坐K435次列车的武先生(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当时正在打瞌睡,被哭声惊醒后,亲眼目睹凶手向被害者捅了三四刀。一名身穿黄色衣服的男子说“赶快报警”,行凶者听到后提着刀追到其跟前,黄衣男子于是说不报警了,行凶者才转身回去,又在那名被害者身上捅了数刀。
火车上的案发现场 (视频截图)
武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乘警和列车长随后赶到现场,乘警让行凶者放下武器,几人利用盾牌等防爆工具,合力将其逼到门缝处制服。列车到达衡阳站后,有几名民警上车,将行凶者押下了车。有人将被害者抬到站台上,其母亲在旁边打电话,同时擦拭儿子身上的血。列车在衡阳站停了一二十分钟,就继续前行了,但案发现场被进行了保护,乘客上下车都只走车厢另外两侧。
5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遇害者的一名近亲属,他表示,遇害者姓谷,当时与其母亲从湖南株洲上了K435次列车,前往湖南耒阳。谷某的母亲告诉亲属们说,儿子事发时是去洗手间上厕所,她听到有人喊“杀人了”就开始找儿子,先是看到儿子的鞋子,再看到血迹,然后看到了儿子已经趴在地上,身下还有一把刀,当时还没有乘务人员或者乘警赶到。
这名亲属还表示,现在有目击者说疑因嫌疑人抽烟产生纠纷。但谷某也抽烟,因此这名亲属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相信警方会尽快给家属结论,他们也会要求查看车厢的监控。
8日,谷某的表哥曾公开表示,表弟27岁,是一名舞蹈演员,从小开始学舞蹈,在家里是独生子。姐姐和其他亲属时候去殡仪馆看了谷某,他身上多处伤口,其中一处是刀从左耳后面刺入并贯穿喉咙。殡仪馆人员称,他手上还有很多伤口。
据媒体报道,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一位民警表示,事发时间为5月4日22时许,当时K435次列车行驶至湖南省衡山县到衡阳市之间,“凶手使用的凶器是一把小刀。”
谷某的前述亲属称,作案者使用的刀具长达18厘米。“我们现在就想知道,18厘米长的刀究竟是怎样带上火车的。”这名亲属说。
受害人遇刺约40分钟后身亡
8日晚,极目新闻记者获取到一份案发后有关单位作出的事件概况。
该概况显示,5月4日22时,衡阳站接通知,K435次列车5号车厢有一受刀伤乘客需下交该站,该站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护车到现场进行救治。该站值班员立即与K435次列车长联系确认刀伤情况,并于22时10分通知衡阳站公安执勤公安到场。客运值班员、值班干部、客运车间主任均在列车进站前到现场等候。
22时15分,K435次停靠衡阳站4站台,警察立即将肇事者控制。22时21分救护车到达现场并实施抢救,医生于22时33分宣布伤者死亡。23时04分殡仪馆车到站台后,于23时16分将旅客遗体拉走。
该概况还显示,约21时50分,列车运行在衡山至衡阳区间时,4号和5号车厢连接处的旅客发生纠纷。衡山站上车的旅客贺某华持刀将株洲站上车旅客吴某某同行的儿子刺伤,大量出血致死。
另一单位的对该案件情况说明显示,谷某当时坐在5号车厢乘务间旁,与持刀伤人旅客无任何纠纷争吵。约21时50分左右,持刀伤人旅客从车厢内冲出,将坐在乘务间旁的旅客推至连接处用刀进行伤害,随后21时53分列车长赶到现场处理,21时54分对讲机通知乘警,21时59分列车长与乘警利用防爆备品将行凶旅客制服。
有两份情况说明中,列车长姓名、事发时间节点等信息基本一致。9日,衡阳火车站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概况中提及的车站值班人员确是该站工作人员,但他们对事情的详细经过不清楚。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的遇难者谷某近亲属表示,事件概况中提及的谷某母亲名字是对的,行凶者的名字也与警方在事发当晚告诉他们的相同。
上述两份材料还提到了凶手作案工具为刀。在概况中,有关单位报告贺某华用的刀长约18厘米,而在另外一份材料显示,刀具为折叠刀,展开约15厘米左右,刃长不详。
5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就此询问衡阳铁路公安处衡阳站派出所,但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对此情况不清楚。衡阳铁路公安处工作人员对此也未作回应。
衡阳火车站,凶手和受害者都在这里下车。 (极目新闻记者刘毅摄 )
嫌疑人曾刺伤工友还有吸毒史
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材料显示,嫌疑人贺某华为重庆长寿区人,1987年生人。一位警方知情人士7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该男子2014年和2017年曾两次持刀伤人,2010年和2011年曾两次被强制戒毒。
根据其姓名和身份信息,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贺某华曾是一起劳动纠纷案的被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3月,贺某华进入重庆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并被派往重庆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从事车间工作。2017年4月26日早上,贺某华将正在汽车配件公司处上班的员工敖某刺伤后逃离现场。该企业管理顾问公司在法庭上称,贺某华入职时故意隐瞒其吸毒史、犯罪史及精神病史,在其精神病治疗期间进入该公司,其行为造成了严重危害。
法院审理该起案件的同时还另查明,2018年3月12日,贺某华在接受垫江县公安局澄溪派出所民警讯问时陈述,他之前在长寿区葛兰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
2018年3月24日,贺某华在接受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民警讯问时其称,他之前就患有精神障碍,吃药情况就要好些,不吃药就“恼火”些。
据判决书公布的信息,2017年伤人后,公安机关将贺某华送往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鉴定,显示他患有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9年3月7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民警对贺某华进行讯问时,他陈述说,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吸毒了,还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了2年,最后一次吸毒的时间记不清楚了。
凶手的精神疾病或为吸毒导致
5月9日上午,根据判决书披露的信息,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贺某华2017年刺伤同事时所在的重庆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前几天自己看到新闻报道,在得知火车杀人案嫌疑人的籍贯、年龄和案底后,就高度怀疑是曾经在其公司面试入职,并导致其损失十万多元的贺某华。
该负责人介绍,贺某华身高1.7米左右,中等身材,看起来比较壮实。2017年,贺某华通过面试后,由公司派遣至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工作,面试时看不出存在问题,工作之后也比较老实,“结果入职一个月就犯事了。”该负责人说,在伤害工友前,贺某华与受害工友并没有产生矛盾,事发后车间的同事及领导都很惊讶。
“他流入社会相当于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爆炸,离得越远越好。”该负责人还介绍,2017年那次事件发生后,他从警方处了解到,贺某华有吸毒史,还被送去做精神鉴定。因贺某华伤人,公司赔付了十万多元。
前述司法文书显示,贺某华患有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一名精神科医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精神活性物质一般指毒品和一些易成瘾的药品,还有酒精和香烟等,其临床表现一般是出现滥用依赖等。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法律所称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精神正常,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对一般人而言,只要达到一定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林小明律师还介绍,精神活性物质多指毒品,此外还包括酒精等。如果行为人对前述物质的依赖并未造成行为人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或者行为人在实施加害行为时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应当对其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