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
为满足偷窥欲,男子多次潜入女室友的房间安装摄像头进行偷拍。近日,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知了这起案例,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嘉定区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六个月。
张女士与吴某在一套二室一厅的合租房内各租了一间卧室,双方共同使用客厅、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等区域。张女士居住的次卧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内有床、衣柜、饭桌等生活设施。
吴某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张女士将卧室备用钥匙藏于客厅一盒子内。2024年7月至8月期间,他趁张女士外出工作,多次从客厅盒子中取得张女士放置的备用钥匙,并将自己之前购买的微小摄像头安装于张女士的房间,多次进入房间调试拍摄视角,通过手机App偷窥张女士的隐私。
后来,吴某的偷拍行为进一步升级。他将摄像头从张女士房间取出,安装到二人共用的卫生间洗手盆下方,并在当晚通过手机App进行偷窥。
吴某的行为被发现后,如何定罪量刑成为关键。嘉定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调取证实涉案微小摄像头规格、功能、隐蔽性、购买途径、是否改装伪造等方面的证据,排除适用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同时,对涉案设备及存储内容进行彻底排查,并及时清理相关偷拍视频,核查确认无视频外泄情况。
“从空间属性上考虑,张女士在外出时会将所居住的次卧上锁,与公共区域有物理隔离,在结构上具备空间独立性及封闭性,且在使用权上具有排他性。从功能属性上考虑,这间次卧用于张女士的日常生活起居,是其长期稳定生活的私密场所,承载了饮食、睡眠、休息等主要家庭生活内容,符合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户’的界定。”承办检察官孙娟介绍,所以,即使张女士居住的是合租房间中的单间,也可以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住宅”。
综合研判吴某的行动轨迹、设备位置、侵入次数与方式、目的动机等要素,检察机关认定,其偷拿钥匙秘密进入他人房间并长期偷窥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张女士的居住安宁权与隐私权,依法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的办理,不仅在于惩治个案犯罪,更在于通过明确合租模式下‘住宅’的认定标准,为类案处理提供了可参照的样本。”嘉定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张方勇说。此外,倘若偷拍内容被传播至网络,造成严重后果,该行为还可能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其他罪名,犯罪分子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