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全市市场主体2022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即时信息公示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信息公示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选择纸质年报的除外),均须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 马上6.30了,各位没报的,别忘了哦 微软, 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