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儿媳妇给他儿子下了好几次药没药死,最后一次给吃的老鼠药,也没药死。
只是人迷糊了,情夫给弄到水库里强行淹死
第2天和他家人说,他儿子游泳淹死了。
然后他家人全部去捞,捞不到。
他爹有个亲戚,让报警,公安局把情夫和儿媳妇都抓起来了
一审 认了,然后情夫去捞的。
后来要给他们判刑无期,被害人有个很硬的关系,不让无期,必须枪决。
情夫被判了枪决,当时我在上初中,全校都去观摩枪决,我当时没跟上去看
公审大会完了以后,直接拉去枪决了。
那应该是枪决被废除以前,最后一次枪决了。
那么问题来了:
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枪决,受害人家属是否可以继续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给予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