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时候公司以没钱了为由,说以后融到资、给大家补发工资的时候才发。
仲裁胜诉后公司上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审。近日收到了法院递交的公司的证据材料,发现他们早就融资到账,大部分在职的发了至少半年的工资。而公司的理由是,为了正常经营,发的是新的工资,而没有补发旧的,所以不肯给我钱。
太不要脸了。
朋友推荐了位律师,但是要收 5000+回款的 10%,我感觉有点太多了,毕竟漫长的仲裁我已经自己走完了,而且最后如果要不到钱,还得搭进去五千块钱。
但是到时候开庭不知道能不能远程,以及可能没有精力花在这上面,也许找个律师也好。
所以想请教下这方面的情况。
ps:
得是经济困难才能申请
我在网上看到好几个这么说的,但是咨询的律师说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