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此向大家求助,希望能得到一些帮助和建议。 问题描述: 我在 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5 月期间在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但这段时间内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保。 目前情况: [ol]劳动合同:我找不到当时的劳动合同。公积金:当时公司在上海为我缴纳了公积金。联系公司:我尝试联系原公司,希望可以自己出钱补缴社保,但公司不同意。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26 号瑞赛大厦。 [/ol] 需求: 请问目前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让公司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如果有律师朋友可以提供帮助,我愿意支付律师费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