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一家食品企业因丢弃 70 余公斤过期的辣椒、辣椒面,被认定为“严重浪费”,罚款 5000 元。你怎么看?

查看 41|回复 2
作者:柳遗恨   


cb43a744f1ca42d060b01a163ebf5ae6.jpg (4.6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半小时前 上传

辣椒, 重庆

柳遗恨
OP
  
食品浪费:丢弃变质食品也构成违法近日,重庆某食品供应链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原因是该公司丢弃变质辣椒面70余公斤,被认定为严重食品浪费。这个消息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和疑惑:为什么丢弃变质食品也构成违法?变质的食品该如何处理?这家公司被罚款并不冤,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根据法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食品的,由县级以上ZF市场监督部门或者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因此,丢弃变质食品也是违法行为。而丢弃变质食品的原因,往往是因为食品供应链企业的管理不规范。
制心一处   
机关单位食堂是不是要全罚款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