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不知道大家都听说了没?11月11日中午12点,江苏宜兴一位母亲带着儿子和女儿投河,目前儿子经医院确认已经死亡,母亲和女儿正在抢救。
据目击者表示,在宜兴世纪大桥上“一个女的先把两个小孩扔下去”,然后自己也跳了下去。
报警后,救援队不到10分钟就来了,迅速将三人打捞上岸送医。
下午,医院方面表示,落水的男孩不幸死亡,女孩的情况也比较危急,已紧急转到苏州儿童医院抢救,女子则从急救转到ICU,生命体征暂时稳定。
真的令人想不通,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带着儿女投河寻短见呢?
据家属称,他们本是安徽利辛县人,十几年前来到宜兴做旧轮胎回收生意,目前算是在宜兴安了家。
落水的女子姓孙,确实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其中,男孩上大班,女孩上一年级。
事发前一天,也就是11月10号,该女子曾与其他家长因矛盾吵过架,拌了几句嘴。没想到今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家属也无奈称女子“脑子不行”。
是啊,就因为这样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值得用三条生命来赌气吗?
就算你自己想不开,为什么还要拉上两个无辜的孩子?你是否问过孩子的想法?
这种对孩子极端的控制欲和随意危害孩子生命安全的行为,不但可耻,而且违法,这名根本女子就不配做一名母亲。
这不禁让我想到11月8日发生在扬州的一件事,也是一名年轻的妈妈,将女儿用被子捂死后从12楼跳下,双双殒命!
同样发生在江苏,事件又极其相似,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那些幼小的生命到底该如何保护?
作为一名成年人,可能有无数个瞬间会感到崩溃,但一个几岁的孩子又懂什么呢?
你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来得及长大,又被你亲手杀死,虎毒尚不食子,人何以冷血到这个地步?
有不少人表示“莫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可能这位母亲已经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又或许对生活和婚姻感到厌倦,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经历这些,所以做出极端的行为。
可能这些悲观地情绪的确能够引起一些人的共鸣,可以同情却不能支持,这种看似可怜的背后,其实是人性的自私和丑陋。
法律赋予每个人至高无上的生命权,没有谁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哪怕是父母也不可以。
将自己遭受到的痛苦当成孩子要经历的未来,本身就是一种狭隘的偏见,用这种想法支撑的行动,自然是走上了歧路。
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情,真的能气炸!谁能想到在当下这种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个别失去理智的父母,却成为孩子安全最大的威胁。
对,孩子是你生的,可在法律上你没有任何权利剥夺孩子的生命,摊上这样的妈妈,只能说孩子倒了大霉了。
就今天宜兴这件事,男孩已经确认死亡,女孩还在抢救中,这位母亲反而生命体征平稳,不知道醒来后的她会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她又该如何面对死去的儿子和急救中的女儿?
一时想不开,造成的伤痛却要用一辈子去抚平,希望大家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千万别失去理智,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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