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受审 谈及卖掉亲生子流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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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澎湃新闻   
导读:7月14日,“杨妞花被拐卖”案经法院审理,择期宣判。据参加该案庭审记者透露,庭审中余华英在谈及自己贩卖亲生儿子时潸然泪下。



事情详述

今年4月20日,上游新闻曾以《被拐26年女子向人贩子索赔790万元:害我失去双亲》为题,报道了1995年被拐、2021年寻亲成功的河北邯郸女子杨妞妞(化名),因不满检方对人贩子余某14年的量刑建议,要求追加790多万元民事赔偿金,同时申请将案件由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两个多月后,杨妞妞被拐案有了新进展。据杨妞妞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透露,目前,该案件已经成功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将于7月14日上午开庭。王文广律师还表示,涉嫌多次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余某因“情节特别严重”,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同时,杨妞妞还将民事赔偿金提高到了880多万元。

被拐女子对14年量刑建议略感失望

7月10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email protected])记者回访了杨妞妞。据杨妞妞回忆,1995年,当时5岁的她和姐姐一起跟随父母从老家贵州省毕节市前往贵阳市打工,没想到被邻居余某拐走,以2500元卖到河北邯郸一户聋哑人家。



▲杨妞妞讲述案件最新进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社交平台、寻亲志愿者和警方的帮助下,杨妞妞在2021年5月,成功找到失散26年的姐姐。回家后才得知,亲生父母因多年寻亲无果,于1997年和1998年先后去世。杨妞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爸爸是因为太想我了整天喝酒,喝完酒后就跟妈妈吵架,还怪姐姐把我丢了,最后是饮酒过量意外去世。爸爸去世后,妈妈承受不了打击,也去世了。我们好好的一个家就毁了!我恨人贩子!”

2022年6月,接到杨妞妞报案后,贵阳市南明区警方24天就成功破案,抓获人贩子余某。随后,南明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余某提起公诉。

据王文广律师透露,根据检方提供的量刑建议书,被告人余某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接受刑事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

这样的结果,让杨妞妞略感失望。她聘请王文广律师追加起诉,同时申请将案件从南明区人民法院移交到有审理死刑案件权限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这次案件移交非常顺利。王文广律师说:“我们是4月20日递交的申请,4月26日法院就同意了。在补充相关证据后,案件将在今年7月14日开庭。从贵阳市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来看,检察院认定余某涉嫌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三大因素导致量刑可能有期变死刑

王文广律师介绍:“从检方起诉书看,余某涉嫌拐卖儿童11人(此前认定拐卖儿童8人),且2004年曾在云南因拐卖儿童坐过牢,属于累犯,所以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检方此前的量刑建议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就杨妞妞被拐案,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他表示,从杨妞妞及其代理律师提供的说法看,犯罪嫌疑人余某涉嫌拐卖杨妞妞,并以2500元出售,被检察院起诉为拐卖儿童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至于余某的量刑为何可能从有期徒刑变更为死刑,张公典认为,根据《刑法》规定,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但《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未明确“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因而司法机关对此可以自由裁量,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凭借经验和专业给出判断。余某被检方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主要原因可能有三方面:一是余某拐卖儿童人数上远超过3人;二是这11次拐卖儿童对被拐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比如杨妞妞可能因此失去了双亲;三是余某还有拐卖儿童前科,属于累教不改,其主观恶性很大。所以,检察机关可能是根据次数、人数、拐卖持续时间、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等因素,综合考虑从而认定其情节特别严重。

被害人把赔偿金提高到880多万元

在今年4月接受记者采访时,杨妞妞曾透露,为了让人贩子感到害怕,她将向人贩子提出79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金,包括她父母的死亡赔偿金、她和亲人失散26年的赔偿金、寻亲多年的差旅费以及精神抚慰金。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发文称,被告人余某多次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7月10日,杨妞妞向记者表示:“这次我们还提高了赔偿金,从790多万涨到880多万。”对于提高赔偿金的理由,王文广律师解释:“主要是今年5月国家提高了相关赔偿标准,所以我们也将赔偿金额提高了。”杨妞妞补充道:“我们知道人贩子可能赔不起这么多钱,但赔偿不是目的,我们想表达一个态度:人贩子对我们造成了这么多年的伤害,就应该重重赔偿!”

杨妞妞被拐案受到各方关注,她坦言:“我的心理压力也比较大。从案件起诉到现在,一直开心不起来,只想让人贩子早日得到审判。特别是等(法院)传票的过程,感觉比较煎熬。直到7月收到传票后,确认案件将在贵阳市中院审理,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杨妞妞透露,她将在7月12日从河北出发前往贵州,她姐姐也将同期从江苏前往贵州,一起见证这场重要的审判。对于即将到来的姐妹重逢,杨妞妞充满期待:“寻亲之后,我和姐姐(住的)距离比较远,我在河北邯郸,她在江苏南通,能聚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上次相见都是一个多月前,回老家给爸爸妈妈翻新墓地。所以,对于这次重逢我很期待,希望有个好的结局。”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编辑:朱亮

责编:王蓉  李洋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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