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5年,吴某枝被判决应当清偿申请执行人借款580万元及利息。8年来,他始终躲避诉讼和执行,大年三十在机场被抓,押送返厦。
栽了!栽了!
这个失信被执行人栽了!
大年三十机场被抓,押送返厦!
直击现场,大快人心!
除夕初一连续奋战20小时!
躲藏8年的头号悬赏拘留人员
终于被抓!
据厦门中院最新发布——
被执行人吴某枝
男,55岁
厦门中院挂号多年的
头号悬赏拘留人员
2015年,吴某枝被判决应当清偿申请执行人借款580万元及利息。
8年来,他始终躲避诉讼和执行,在法院对其发布限制消费令后,仍利用各种不法手段乘坐飞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
在执行中,因吴某枝长期潜逃省外躲避执行下落不明,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厦门市失信公益悬赏平台发布悬赏公告,重金查找吴某枝的下落。悬赏发布后,法院始终关注跟踪此人的行踪信息,接收来自社会的举报。
除夕期间
法院接到情报线索
吴某枝利用极为隐蔽的方式
购买了除夕夜从广西返回福建的机票
且计划从福州长乐机场
抵达后再迂回返乡过年
于是紧张的拘留工作开始了
14:30
执行干警从厦门启程前往长乐
17:00
执行干警抵达长乐机场就位
17:15
吴某枝被抓获
执行干警对其宣读拘留决定
将其押送返厦
随后
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调查
并执行送拘任务
大年初一中午
吴某枝被顺利移送
厦门第一拘留所收拘
在连续奋战20小时后
行动圆满收官!
雷霆出击!
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
失信行为
法院发出严厉提醒!
敬告各位逃避执行
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
全力配合执行
积极诚信履约
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相关法条链接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