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块化
(小一级收纳具拼接后应和大一级收纳具等位置,比如两个或三个小一级收纳箱拼在一起应和大一级收纳箱同尺寸。)
2.标准化
(尺寸应标准以便内置各种收纳胆,可内装抽屉内胆或安装翻盖或安装对开门。)
3.可堆叠
(已纳物箱体在堆叠时不应发生明显形变或滑动。)
4.可折叠
(未纳物箱体应可折叠放置。)
5.便携运
5.1可提运(箱体应带提手或提槽。)
5.2可轮运(箱体底部应可装可拆卸滚轮。)
6.便展示
(放置时箱体应有透明展示面,使内纳物可观;不需要细致展示时应可换成透明磨砂展示面。 )
兼具可携带性和可展示性意味着统一「运输收纳具」和「陈列收纳具」两套系统。
7.便取用
(在堆叠状态下应可从箱体某面开箱取物;箱体应有不影响美观的常开模式以适应需要「短时常取」或「透气通风」的情况。)
8.防潮
(箱体应能防住雨浸和水泼。)
9.防尘
(箱体关闭时应具相对气密。)
10.防摔
(箱体关闭时应能锁扣,以防止箱体倾斜或颠覆时内纳物掉出。)
11.轻量
(箱体本身重量不应过重,以便于转移。)
12.美观
(箱体颜色应素雅耐看,应提供不同颜色选择以便部分用户通过箱体颜色来区分内纳物。)